公告正文
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庆府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按照招标人自行确定的招标方式对大庆府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冬季清冰雪车辆租赁服务采购(第二标段)进行竞争谈判招标,欢迎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大庆府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冬季清冰雪车辆租赁服务采购(第二标段)
(二)项目编号:DQJT(略)02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如下:
1.第二标段:让区住宅及公建清雪车辆租赁;
2.投标规则:允许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兼投不可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符合中标条件,将按“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的优先级顺序确定其中标标段,放弃后续标段中标资格。
(四)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五)项目预算:本项目分四个标段:第二标段(让区住宅和公建):17.1万元;
(六)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以招标公告附件中的《车辆租赁费用表》的清雪车辆市场价格为基准,按“下浮率报价”模式执行,报价需涵盖车辆维修保养、加油、GPS定位系统加装及使用等全部成本。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与对应标段采购预算一致,即第二标段不超过17.1万元。
(七)招标方式:竞争谈判
(八)招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指标及服务要求中附件1规定的清雪车辆租赁、人员配备、设备维护及服务响应等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具有“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其他组织:具有“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具有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若为个体工商户: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二)事故记录:提供近3年无重大事故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GPS 定位系统加装要求:
中标后需按要求为所有清雪车辆加装GPS定位系统,确保系统24 小时正常运行,实时上传车辆位置、作业时长、行驶轨迹等数据,不得篡改或屏蔽数据,需承担违反承诺的违约责任。
(四)车辆权属及数量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满足对应标段清雪需求的车辆数量(具体数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自有车辆:翻斗车需提供车辆行驶证且车辆合格证或购买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剩余车辆无需行驶证,只需提供车辆合格证或购买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租赁车辆:需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租赁期限需完整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且协议中需明确投标人对车辆的使用权及管理责任,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翻斗车需提供车辆行驶证且车辆合格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剩余车辆无需行驶证,只需提供车辆合格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驾驶员要求:驾驶员需具备专业操作能力及资质,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驾驶员需具备持B1及以上驾驶证、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与驾驶员身份信息一致;
2.人员配置:每位驾驶员仅能对应1台投标车辆,不得兼职;投标人需提供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
(六)服务响应能力:投标人需具备高效的服务响应机制,确保满足冬季清雪应急需求:
1.通讯与待命:服务期内,所有车辆及驾驶员需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降雪前2小时入场待命,满足“随叫随到”要求;
2.响应方案:需提供详细的服务响应方案,包含应急联络机制(至少明确2名应急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备用电话,确保1小时内响应)、车辆调度流程(从调度指令接收、车辆分配、作业安排到完成情况反馈的全流程说明)、故障处理预案(明确故障响应时间≤1小时、换车时限≤2小时、备用车辆储备数量不低于中标车辆总数10%,及延误赔偿标准)。
(七)安全责任
1.中标人需对所配备驾驶员的作业安全全权负责。在清雪施工过程中,若因驾驶员操作不当、违章作业等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中标人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程度。同时,需定期对清雪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安全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头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3.若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人需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理机制,积极组织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及招标人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或迟报。
(八)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时由评标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上传证明材料。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被列入“大庆市社会资源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三、报名流程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0日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同公告开始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不收费,在“交易文件下载”处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大庆市社会资源公共交易服务中心”((略))下载中心-《招投标业务全流程相关操作手册下载 》。
平台服务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大庆市社会资源公共交易服务中心”( (略))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CA证书登录“大庆市社会资源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在“填写投标信息”操作完成后,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次/投标人(该平台服务费用于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的使用、在线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在线投标、在线开标、在线评标、CA加密/解密、数据/文件资料的保存等服务,售后不退,重新招标项目需要重新缴纳平台服务费)。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8时30分,递交方式为使用CA证书登录“大庆市社会资源公共交易服务中心”((略))在“上传响应文件”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详见“大庆市社会资源公共交易服务中心”((略))下载中心-《招投标业务全流程相关操作手册下载 》。
五、开标
(一)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8时30分。
(二)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六、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后,如有变更(如: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公告、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将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 交易服务大厅 >交易信息 )((略))”或“大庆市社会资源公共交易服务中心”((略))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主动登陆、自行查看。所有投标人均有义务定期登陆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更正公告和变更公告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且已为各投标人知悉(公告自网上发出后,即视为已确认接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发布答疑文件的项目,投标人需登录[投标人后台]-[招标业务]-[答疑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项目相关文件的事宜,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加密投标文件而产生的全部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大庆府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高新区新兴大街2号知行大厦A座15层
联系人:王女士(招标一部)
电 话:(略)-1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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