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浙江
2025-10-20

公告正文


235国道杭州至诸暨公路萧山河上至诸暨安华段改建工程项目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所属项目235国道杭州至诸暨公路萧山河上至诸暨安华段改建工程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碎石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诸暨235国道项目部。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浙江省诸暨市,项目起点位于萧山区河上镇,与在建G235国道萧山义桥至楼塔段一级公路终点相接,起点桩号K0+000。本项目终点位于安华镇程家村、诸暨与浦江交界处,与规划的G235 浦江段相接,终点桩号K53+952。主线全长53.95 公里(其中萧山段1.1 公里,诸暨段52.85 公里),连接线长6.37 公里。设大桥14 座5539.3m,中小桥16 座814.5 m,中、短隧道8 座,一般互通4 处,公路服务站2 处、养护工区1 处。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235国道杭州至诸暨公路萧山河上至诸暨安华段改建工程项目碎石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4)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无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和重大诉讼问题。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须参与1个包件投标。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略))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10月20日15时00分至 2025 年 10月25日15时00分。

4.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线上领取:中交招采网(网址:(略)),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0日15时00分至 2025 年 10月25日15时00分。

注意:投标单位需在中交招采网(网址:(略))上注册,并审核通过纳入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投标。已注册但报名时提示无权参与的供应商,应添加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为合作意向单位,并提交审核。供应商注册成功或邀请之后请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参与按钮方可进入售标阶段,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即本次投标无效。若供应商参与不成功,先汇标书款,则该标书款不予退还。

4.4标书款:投标人于2025 年 10月25日15时00分前,采用对公银行账户将标书款500元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须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并及时将汇款单或银行回执发送邮件至邮箱(略)04@qq.com,方便招标人确认收款(标书款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递交标书款,则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标书款请按下述信息汇款:

账户名称: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诸暨大唐支行

帐 号:(略)837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17时00分。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投标。

5.2 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媒体

中交招采网(网址:(略))

7.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略))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略)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7.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7.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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