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遵义市2025年工业节能监察(监测)和节能审查(能源审计)采购服务招标代理服务;
(二)资金来源及金额:市级预算内资金,其中工业节能监察(监测)采购服务招标代理对应资金21万元、节能审查(能源审计)采购服务招标代理对应资金20万元;
(三)采购人:遵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
(四)成交方式:采用均值评标法确认成交人;
(五)服务期限: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投标资料全部完成备案且备案手续合法有效之日止;
(六)根据《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南(试行)》黔招协[2025]3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报价(不设置下限价),但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投标人需在报价函中承诺报价不低于成本价,确保服务质量)。
二、邀请方式:
公开方式邀请:本项目比选公告在遵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略))公开挂网邀请不特定对象,即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报名参与。
三、代理服务内容:
完成招标代理全流程服务和相关咨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本项目需求,编制符合要求的采购文件;
(二)解释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的疑问,回复质疑;
(三)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
(四)落实开标时间、地点;
(五)编制评标办法;
(六)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
(七)主持开标会议,指定专人记录评标过程;
(八)组织评标工作;
(九)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推荐中标人;
(十)整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
(十一)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二)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十三)合同公示;
(十四)保存招标全过程资料等(含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资料及供应商承诺(如有)PDF电子版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二)已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完成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提供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截图(截图需清晰包含机构名称、备案状态、备案时间等关键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承诺函需明确列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设备清单、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如招标从业人员资格证等)、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承诺内容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比选。
六、报价递交时间、地点、方式、内容:
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0月23日15:00截止(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661室(遵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节能和安全管理科);
递交方式:可授权委托或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也可电话联系获取邮寄地址,将上述资料邮寄递交。
递交内容: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报价函;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的承诺函(格式自拟);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8.提供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截图(加盖公章)。
注:(1)以上资料均需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完整,封口(接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装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
(2)恕不接收逾期送达、未密封、标识不完整的报价文件。(如采用邮寄的,以邮件到达日期为准,因邮寄时效性导致未按时送达的,不予接收,投标人需充分考虑邮寄风险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七、报价文件评审: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组织评审,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和同步发放成交通知书。各投标人请自行关注网上发布信息,不再单独电话通知。
八、评分标准:采用均值评标法原则:
1.所有符合比选公告要求的投标人报价为有效报价,参与计算。
2.以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计算过程保留 2 位小数,最终结果保留 2 位小数,若计算结果出现小数位数过多,采用四舍五入法取整)。
3.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为第一成交人,第二接近的为第二成交人,以此类推。
注:(1)如出现两家投标人报价同等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成交人。(2)如第一成交人放弃成交的,顺延至第二成交人或重新比选。
九、成交结果公告方式: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比选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发布。
十、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投标人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均需真实、合法、有效,若发现存在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比选资格,已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同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
(三)本次比选过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社会监督;若投标人对比选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四)本比选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遵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
联 系 人:姜玉坤
电 话: (略)
遵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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