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江苏 9.0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建宁路街道灭火器采购项目,已完成招标前期工作,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现采用综合评估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要求

1.项目名称:建宁路街道灭火器采购项目

2.资金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万元

3.项目需求:

(1)数量与规格:1750个3kg灭火器和配套的875个灭火器箱,50个5kg灭火器和配套的25个灭火器箱或支架(以实际为准);

(2)类型:手持式干粉灭火器;

(3)配送:一周内一次性或分批免费配送至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街道范围内指定地点(暂定为8个社区点位),无需上楼;

(4)资质:符合新国标,3C认证;

(5)生产日期:2025年6月后。

二、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采购相关规定,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接收材料

1.上述资格证明材料;

2.投标报价:报价为固定金额,报价不明确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书内容应包括项目方案、合同工期等;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实施、完成和缺陷修复所需的所有设备费、劳务费、管理费、利润和所有税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

3.投标报价书应密封包装,一式贰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接收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3日18:0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过期不予接收。

(三)接收地点

安乐村244号建宁路街道办事处303室

(四)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由街道招投标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开标地点:鼓楼区人民政府建宁路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联系电话:王科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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