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四川 2000.0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彭州市天彭街道银木村路灯亮化暖民心项目 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天彭街道银木村2025年路灯亮化暖民心项目将采取评审会发包形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本项目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路灯亮化暖民心项目;

2.项目内容及规模:为方便村民夜间出行,提高村民幸福生活指数。拟在银木村银木路1-5组主要村道旁每间隔50-60米安装一盏路灯,共计:安装路灯25盏。

3.发包范围: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

4.实施地点:天彭街道银木村银木路;

5.发包单位:四川省彭州市天彭街道银木村村民委员会;

6.资金来源: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2.96万元,自筹资金0.2万元;

7.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2.(略)万元;

8.服务时限: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30日;

9.服务/工程质量:路灯亮化暖民心项目以监督委员会成员、议事会成员、村民代表、街道干部、村干部及受益群众民主评议,满意度达80%以上为合格,低于80%为不合格。

10.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评议结果进行报账结算。

二、发包报名

1.报名条件:企业资质符合项目内容要求。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5年10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0月27日(星期一)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银木村村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天彭街道银木村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邓老师,电话:(略)。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竞争性发包申请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受委托的报名人必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发包保证金提交

本项目评审会发包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发包3%保证金人民币900元(不接纳个人名义缴款),大写人民币:玖佰元整。未中标单位保证金于次月退还(不计息),若项目申请机构未按时参加评审会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审会发包保证金直接提交至:成都农商银行彭州西郊分理处;户名:四川省彭州市天彭街道银木村村民委员会;账号:(略)0(略);款项来源填写为:天彭街道银木村路灯亮化暖民心项目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下午17:00。

四、现场踏勘及答疑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勘踏。

五、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

2.评审会地点:天彭街道银木村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2日。

村联系人及电话:邓老师,电话:(略)。

街道纪委办公室电话:(略)。

七、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四川省彭州市天彭街道银木村民委员会

2025年10月20日





彭州市天彭街道银木村路灯亮化暖民心项目 评审会发包办法


为保证天彭街道银木村路灯亮化暖民心项目评审会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决定成立由魏代发、李小常、刘述成、曾福成、杨坤(共5人,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人,项目提出人代表1人,受益群众代表或村民代表3人)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并制定如下办法。

一、注意事项

(一)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申请机构的相关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申请机构未达到3家以上报名的,不得进行项目评审会程序。

(三)评审会实行现场投票法,得票合格者现场中选。

(四)项目评审规范设置回避程序。

二、评审资格及原则

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代表必须是机构法人或书面委托代理人,被委托代理人要出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需携带所在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原机构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原机构公章)、并提供密封的评审资料(资质审查资料详见《申请参加项目竞选单位资格审查标准》)。

三、陈述及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申请机构在评审会上逐一就单位资质、工程报价、施工组织、工程质量、工期等内容作相关介绍,评审会成员可以现场对项目申请机构进行提问。

四、投票及中选原则

(一)本次项目评审会采取由评审会成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为中选。

(二)评审会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民代表等,参会人数不少于本村议事会成员数。

(三)投票时,若第一轮投票后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则确定为中选单位;若第一轮投票后,无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取得票数排前二位的机构作为下一轮投票环节的项目申请机构,直至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为止,则该单位为中选单位。

五、确认项目承接主体

经评审会成员投票后确定的单位,须经项目监督小组成员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确认书上签字并在村民委员会发布中选通知后,才能正式确认为中选单位。

六、合同签订及施工时间

(一)在中选通知发出并公示期满后,村委会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中选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选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必须在3天内进场施工。

(二)本项工程工期11天,如遇特殊情况经村委会同意可以顺延。

七、本次项目评审会邀请街道纪委派人参加并到场监督指导。

八、本办法经村民评审会成员讨论通过后有效。



彭州市天彭街道银木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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