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吉林 230.0元
2025-10-14

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学2025年七、八年级学生冬季校服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学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17: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会议室。
预算金额 ¥62.(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毕大勇
项目联系电话 (略) (略)(办公电话)
采购单位 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九台区曙光大街9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办公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略)(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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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学2025年七、八年级学生冬季校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公告中的内容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540GNJLHWCS3045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学2025年七、八年级学生冬季校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30元/套;

采购需求:七、八年级学生冬季校服采购,采购数量预计2700套(按学生实际购买数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5年1月1日之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zhongjinjlsfgs@163.com邮箱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略)与前台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确认无误后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及邮箱,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3.文件款收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号:(略)(略)

行号:(略)0039

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或个人账户转出无效。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公告网站: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学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曙光大街929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略)(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 系 人:毕大勇

电 话:(略) (略)(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大勇

电 话:(略) (略)(办公电话)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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