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福建省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细化方案》的要求,结合化工新材料产业园被列为中风险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内容安排: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州市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风险等级:中风险
工作依据:《福建省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细化方案》(闽环保土(2025)5号)
工作目标:落实中风险园区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确保地下水污染不加重、不扩散,实现常态化监管与风险防控。
二、工作内容
1.2025年度枯水期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开展2025年度枯水期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园区根据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评估报告,制定监测计划或方案,对园区现有16个地下水监测井(包含初调确定的污染扩散监测点和超标的内部监测点)开展监测,监测指标应包含园区所有污染指标。
2.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对园区内重点场所和重点企业(含历史遗留企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
排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装置区、储罐区、管道、固废处置区、物料装卸区等。
参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1号)及《福建省石化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执行。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
结合排查结果和已有监测数据,编制《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方案》方案需明确断源措施、监测计划、责任分工和阶段性目标。
方案需经专家评审确认后,作为园区开展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的工作依据。
3.开展定期监测方案编制并监测、评估(2025年起常态化)
①综合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企业自行监测、周边监测等数据,以及企业、园区风险排查成果,制定园区地下水定期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需经专家评审确认后,作为园区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定期监测的工作依据。方案应满足园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控的长效机制要求。
②根据定期监测方案开展2026年度监测。监测指标应包含园区所有污染指标,监测期应包含丰水期和枯水期;监测井应包含调查评估的扩散监测井、超标的内容监测井以及企业超标的自行监测井。监测数据满足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评估要求。
4.整治成效评估(2026年12月底前)
基于 2025-2026年监测数据,计算污染指数(ZQI),评估是否实现“不加重不扩散”目标。
编制《整治成效评估报告》,报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三、工作成果要求
1.《园区2025年度枯水期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报告》
2.《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3.《园区地下水环境定期监测方案》
4.《园区2026年度地下水环境丰水期、枯水期监测报告》
5.《地下水污染整治成效评估报告》
四、报价要求
各单位应参照表1进行报价。
表1 福州市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项目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报价/万元 | |
1 | 2025年度枯水期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 | 开展2025年度枯水期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园区根据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评估报告,制定监测计划或方案,对园区现有16个地下水监测井(包含初调确定的污染扩散监测点和超标的内部监测点)开展监测,监测指标应包含园区所有污染指标。 | |
2 | 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 | 参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1号)及《福建省石化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对园区内重点场所和重点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装置区、储罐区、管道、固废处置区、物料装卸区等)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编制《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方案》,需明确断源措施、监测计划、责任分工和阶段性目标,含专家评审 | |
3 | 开展定期监测方案编制并监测、评估 | ①综合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企业自行监测、周边监测等数据,以及企业、园区风险排查成果,制定园区地下水定期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需经专家评审确认后,作为园区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定期监测的工作依据。方案应满足园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控的长效机制要求。 ②根据定期监测方案开展2026年度监测。监测指标应包含园区所有污染指标,监测期应包含丰水期和枯水期;监测井应包含调查评估的扩散监测井、超标的内容监测井以及企业超标的自行监测井。监测数据满足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评估要求。 | |
4 | 整治成效评估 | 基于 2025-2026年监测数据,计算污染指数(ZQI),评估是否实现“不加重不扩散”目标。编制《整治成效评估报告》 |
五、征集时间与要求
1.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24日
2.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6时前请在此时间之前将书面文件快递至(或送至)连江经济开发区可门园服务中心(地址:连江县迎宾路可门港口岸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3.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和耗材、档案管理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报价明细等,相关资质复印件(盖章)与报价明细(盖章)等一份材料封口盖章。
六、联系方式
地址: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可门港口岸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略)
七、其它事项
此次报价仅作为该方案资金申请预算价,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附件:福州市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地下水初步调查范围及点位图
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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