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重庆 9.34百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_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工智能与新型电力系统产教融合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项目(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实训教学组件)分包2、4(第二次)(CQS25A04046)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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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人工智能与新型电力系统产教融合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项目(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实训教学组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0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A04046

项目名称:人工智能与新型电力系统产教融合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项目(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实训教学组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340,000.00元

最高限价:9,3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2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电机、压缩机及电控系统组合实训设备 3,640,000.00元 1 本分包采购包含电机及压缩机组合实训设备、电控系统组合实训设备。描述的详情及详细的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包号:4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智能网联汽车教学实训开发测试装置 5,700,000.00元 1 本分包采购包含智能网联汽车智能传感器装置、智能网联汽车线控底盘实训装置、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座舱实训装置、智能网联汽车整车综合实训装置、智能驾驶开发装置、智能网联汽车仿真测试实验设备,描述的详情及详细的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最高限价总计:9,34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分包2、分包4:投标人应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初验,具体安装调试时间根据场地安装条件,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分包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所有产品的制造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篇,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分包4:无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5年10月2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略))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如需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电子发票),投标人需将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略)01@qq.com。

3.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详见当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示屏)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详见当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经办人:王坤华

采购人电话:(略)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刘霞

代理机构电话:(略)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村55号1单元1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霞

项目联系人电话:(略)

九、附件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人工智能与新型电力系统产教融合一体化平台设备更新项目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实训教学系统)分包2、4(第二次)发售稿2025.10.20.doc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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