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新疆 1.2百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阿拉山口海关办公楼、宿舍楼及附属楼消防设施器材升级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海关
行政区域 博乐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17: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00 下午:13: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22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22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昊、张婷、尚悦
项目联系电话 (略)(工作业务电话)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工作业务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万达中心22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昊、张婷、尚悦 (略)(工作业务电话)

项目概况

2025年阿拉山口海关办公楼、宿舍楼及附属楼消防设施器材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22楼22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Q-ZB2025-027

项目名称:2025年阿拉山口海关办公楼、宿舍楼及附属楼消防设施器材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采购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采购文件补充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完工(具体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述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1日 至 2025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3: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22楼220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2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2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请供应商于规定时间内前往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22楼2207室)携带证件及资料: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缴费(现金)获取采购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本项目采购活动将严格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5、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略))同时发布,二者如有差异,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海关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        

联系方式:(略)(工作业务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万达中心2207室              

联系方式:李昊、张婷、尚悦 (略)(工作业务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昊、张婷、尚悦

电 话:   (略)(工作业务电话)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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