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新疆 1.2百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喀什市西公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S(GK)-2025-16

项目名称:喀什市西公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市西公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数量:8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多普勒彩色B超1台、尿十项分析仪3台、心梗三项快速床旁检测仪2台、五分类全血分析仪2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略)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略),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略);翔晟CA服务热线(略);新疆CA服务热线(略)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账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略)-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略),“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市西公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喀什市西公园街道明珠路14号院02号楼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忆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深喀大道蓝鲸湾B座7楼704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辉辉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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