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市湘郡培粹实验中学的委托,就其长沙市湘郡培粹实验中学2025年秋季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比选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现邀请国内合格竞选人参加竞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湘郡培粹实验中学2025年秋季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比选项目
2、比选编号:BJZC-CSCG(略)
3、基本情况:为了进一步提升学生能力素质,拓展学生视野,磨炼学生意志,进一步激发青年学生献身社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长沙市湘郡培粹实验中学拟组织开展2025年秋季研学活动。研学成员拟由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学生组成,每组安排老师进行指导,学生的研学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学校指导老师的研学费用由学校承担。
4、研学内容:
年级 | 研学地点 | 学生 | 老师 | 研学时间 | 竞选报价限价(元/人) |
初一 | 望山耕读研学基地 | 650 | 30 | 1天 | 85 |
初二 | 长沙园林生态园研学基地 | 800 | 30 | 2天 | 180 |
注:本项目通过公开比选综合评分根据排名确定前两名为成交供应商,以最终评审结果排名名次为准,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优先选择相应年级提供研学服务,排名第二的成交供应商直接承接剩余年级的研学服务。具体学生和老师人数以实际出行人数为准。
二、竞选人资格证明材料
1、竞选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及符合国家旅游局《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54-2016)所规定的行业规范要求,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竞选单位或竞选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长沙市财政局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规定,竞选人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竞选人特定资格条件:提供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竞选人必须具有良好信誉和服务经历,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竞选人公章;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谈。
三、比选报名和领取《比选文件》
1、时间:自本《比选邀请》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下午17:00止。
2、地点:长沙市芙蓉区白沙路26号东成大厦2609。
3、领取比选文件时,领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3.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所有提交资料均须加盖竞选人公章。
4、获取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竞选人自行承担。
5、须由授权代理人办理比选报名和领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单位,其递交的参与竞选文件将被拒绝。
四、竞选文件的递交
1、递交竞选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 日上午08:30,在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竞选文件将被拒绝;
2、比选评审时间:2025年10月24日上午08:30;
3、评审地点:长沙市湘郡培粹实验中学弘粹楼2楼会议室;
4、须由授权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准时办理竞选文件的递交,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签名以示出席。
五、评审方法
1.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2.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2.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采用明标方式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竞选人对本项目所投研学路线的价格、服务及安全进行解释和说明。
2.2评标因素和标准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3.评审委员会成员共5人,其中:学校代表1人,学生家长代表4人。
4.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竞选人提供的服务质量、研学课程设置、安全保障、价格、抗风险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
5.评审委员会根据“规范、安全、有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议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6.评审过程将由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六、特别说明
1.成交供应商后承办机构需进一步做好研学实践活动方案,安全预案,车辆的选择和保险购买,确保学生安全。研学实践中发生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均由承办机构承担一切责任。
2.承办机构需严格履行响应承诺,不得降低服务质量,不得随意改变行程安排。
3.免责申明:如因学生报名人数不够,或者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政府授权部门有明文规定禁止学生外出研学的,则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此研学项目及双方签订的合同,并不作任何赔偿。竞选人应知悉并承担上述风险。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比选人:长沙市湘郡培粹实验中学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上黎家坡巷23号
联系人:莫老师
电话:191******3767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白沙路26号东成大厦2609室
联系人:曾满文、吴梓暄、熊杰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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