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2025年第一批次零星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2.工程地点: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3.工程概况:本项目共有13批次医院内零星工程需进行结算审核,总金额(略).54元,依据中价协[2013]35号文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收费占比为总投资的8‰,造价费及招标控制价为(略)元。
4.投资金额:(略).54元,造价费及招标控制价(略)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建设工期或周期:30个日历天。
二、招标工作范围
1.拟订工程结算实施方案、原则和程序,保证工程结算顺利进行。
2.对结算资料工程变更与工程现场签证审核的依据应充分,内容与实际情况应相符,所选用的计价方式应合理并符合施工合同规定,工程变更的数量(包括核增与核减)应考虑全面,做好审核工作,其目的是反映建设工程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
3.核对工程量、单价、费率;对不明确的问题定性、定量、定价,协调工程结算中的疑难分歧,达成协议或形成会商纪要,促使双方在合法、合理、公平状况下进行结算。
4.应配合业主对结算资料进行整理,分类汇总,检查资料的合理性:变更应有设计院出具、签证应三方签字认可(业主方、监理方、施工方)。
5.协助委托人做好成本管理总结和竣工结算资料汇总工作。
6.在收到结算书后,咨询方应先安排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合同、图纸及有关资料,依据现行计价规范、估价、政策性文件逐一对量、价进行自审,自审完后,在业主的安排与共同参与下, 与施工方进行逐项核对,站在公正的基础上,把好造价关。审核过程应公开、透明。
7. 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等规范标准。要确保编制咨询成果文件所需依据的完备性,要确保成果结论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8. 结算审核报告应严格依据施工合同的规定执行,对工程量计算与计价、相关费用的核定、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手续齐全性及实际竣工项目状况的一致性进行审核,确保计算无误、计价正确、深度符合规定要求、计算和结论清楚、附表齐全。
9.由造价人员计算发生的各项工程量及造价,自审后报项目管理负责人校核,复审结果由技术总负责人专审后签字出件,实行三审制度。
10.咨询报告盖章顺序:项目总承包单位——咨询单位——委托单位;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份数按照甲方需求出具。
11.所有成果文件均应给委托人提供电子版。
12.结算审核时间按财建[2004]369号执行。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备案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酬金(控制价):人民币大写:壹万零三佰捌拾贰元整((略)元)。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报价为全费用包干,增加变更不增加造价。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2022.1-至今)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类等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业绩提供招标控制价备案表或全过程造价造价咨询合同或审定结算结算封皮为有效业绩。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文)相关规定并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且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4.企业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执业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所必要专业技术人员、物资、办公经营场所及办公设备。
6.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7.信誉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www.(略).cn) 渠道 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有参与投标标段内任一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的竣工结算评审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