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云南 3.0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纲要>的通知》(司发通〔2024〕17号)要求,要“强化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民警参加相关的学习考试、职业资格认证等活动,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心理矫治人才队伍”。为满足心理咨询师队伍专业化、规范化的建设要求,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市强戒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心理咨询业务培训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心理咨询服务(代码:B0901 一级目录: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服务;三级目录:机关工作人员技术业务培训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三、主要内容

为我所工作人员开展心理咨询师培训及取证服务:1.12人次心理咨询师获证考试培训并获证;2.30 人次短期焦点解决业务培训;3.30人次积极心理学业务培训;4.30人次团体心理辅导业务培训;5.其他辅助类临时培训2次;6.授课教师为副高级及以上教师。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0,000.00 元。

(二)资金来源:昆明市戒毒所2025 年上级相关项目资金中支出。

五、承接标准

委托具有开展心理学专业服务资质与能力的机构开展服务。

六、目标要求

通过心理咨询师培训服务,全体参训人员通过考试获得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并能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在2025 年内完成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矫治工作,服务法治昆明、平安昆明大局。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 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公示时间及联系人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5 个工作日)。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0月27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余强

联系电话:(略)



信息来源:(略)-10-20/(略).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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