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四川 10.0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干部培训中心汽车定点维修保养项目公开采购公告(项目编号: (略)03 )

一、采购条件

中国共产党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职工培训基地)现就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干部培训中心汽车定点维修保养项目公开采购公告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方式

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线下综合比选,以综合评分最高的参选商家作为中选供应商。

三、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服务范围要求。负责我单位汽车(包含轿车、面包车、商务车、大中型客车等车型,详见附件1)的常规维修、保养、配件更换和其它伴随服务。

2.服务要求。

(1)我单位车辆优先进行维修及保养,严格按照交车时限安排维修服务(正常情况下,车辆小修、维护当天完成,大修不超过5天完成),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交车的,要提前征得我单位同意。

(2)成都市范围内提供免费救援服务。供应商应在收到本单位求救信息后尽快到达救援现场并提供救援服务。为采购方所需维修车辆提供免费接送及免费车辆代年审(限蓝牌)。

(3)经营场所距离我单位在20公里以内(以“高德地图”软件搜索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399号计算的最短行驶距离,须提供截图)。

(4)为完工出厂车辆提供免费清洁服务。

(5)急、抢修服务不再额外收取急、抢修附加工时费。

(6)服务有效期内,编制维修项目明细表(包括工时费、配件单价、来源渠道等),确保我单位对维修内容及其细节的知情权。合同期内配件价格不得调整,确需调整要提前征得我单位同意。

(7)能够主动接受、配合我单位开展相关核查工作。我单位不定期对维保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考核不通过的将发出《整改通知书》,如维保方收到《整改通知书》后15天内未对问题进行整改,将被视为违约,我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3.质量要求。

(1)维修保养车辆在维修保养出厂之日起,在正常操作和使用的情况下,供应商按交通厅关于汽车维修质量保质期的相关规定提供质量保证,质保期为:

①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略)公里或者1年;

②二级维护:5000公里或者30日;

③一级维护、小修:2000公里或者10日。

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经过有关技术部门检验,如属供应商维修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事故,由供应商全部承担按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协会规定的相应责任。

(2)维修所用零部件、配件是全新原厂生产的合格产品,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经我单位同意可以采用替代件或旧件,但维修企业必须事先告知我单位且保证修理后车辆可正常行驶,且在材料报价及结算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采用替代件或旧件。可以修复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

(3)维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时不得再计价收费。同一项目、同一部件经维修,车辆竣工出厂须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维修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第7号令)的标准。

(4)所有车辆维修须遵照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各项标准;原车辆制造商的质量标准优于上述标准的,应当在满足上述标准的前提下尽量靠近原制造商公布的标准,上述标准中未列明的维修项目,应执行原制造商公布的标准。在保修期内,因维修造成的所有故障、事故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维保方承担。

4.报价材料。

报价采取车型项目名称报价。如更换机油价格、机滤价格、四轮保养价格等(详见附件1)。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等级)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服务要求,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资质。

4.财务能力: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会计年度截止日为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

5.2023年以来与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公务用车定点维保合同、服务质量好评文件(如有,须提供相关复印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价,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参选人不得挂靠其他单位,或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或者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参选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等行为。

7.其他要求:

(1)参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略).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略).cn/index.jsp)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参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略).cn)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参选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cn)中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参选人需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

(4)参选人在“国铁采购平台”((略))“信用评价结果”中未在处罚期内且未被列入黑名单;

(5)参选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要求相应查询结果清晰截图。

五、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略))。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略)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0月20日11时00分 至 2025年10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略)),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3.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5.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6.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六、报价文件递交及文件开启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2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将《采购文件》(密封要求见附件2)递交至干部培训中心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399号)。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相关资料者,视为报名无效。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文件不予受理。

2.开启采购文件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定于2025年10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采购文件,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399号成都局党校宏远楼第二会议室(3楼)。

七、评审程序

1.评审方法及标准。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商家进行服务质量、价格两方面详细评审。其中服务质量通过实地考察、商家自评、评审成员评分等方式评分;服务质量得分为服务质量评分表中所得分数,价格评分以最低的参选商家报价(合计金额)作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0。其他参选商家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该项报价) ×100。

参选商家报价的合计金额计算方法为报价表中所有车辆及项目的工时费和材料费的合计金额。综合评分=服务质量得分*40%+价格分*60%,以综合评分最高的参选商家作为中选供应商。

2.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服务质量

价格评分

权重

40%

60%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供应商在车辆维修保养及故障维修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要求,具备较高的工作效率和快速的处置能力,能够满足干部培训中心实际工作需要。

2.本次采购为本单位汽车日常维修保养,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保养项目报价表”中项目,报价最高限价为(略)元(含税)。中选供应商应在评审结束后10日内与本单位签订汽车定点维修保养合同。

3.无维修预付款,需中选人全额垫支。每项维修保养项目完工并经我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维修款。

4.供应商在接到干部培训中心维修通知后,须安排人员与车辆负责人进行项目对接,确定方案再行维修。

5.供应商报价应遵循“合规、合理”原则,对报价从低到高排名前3且明显偏低(如低于平均报价15%以上等)的供应商,应在评标现场进行澄清,详细说明报价的成本构成、盈利模式及履约保障措施,无法合理说明成本构成的直接判定为无效投标。对恶意低价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企业信用黑名单。

6.供应商的自评分及响应采购文件应保证真实、准确,响应采购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追溯效力,若实际情况与响应采购文件有不符之处,本单位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

1.比选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干部培训中心。

2.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399号。

3.联系人:石老师。

4.电话:(略)、(略)。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略))上发布。

中国共产党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职工培训基地)

日期:2025年10月20日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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