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四川 25.0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单行材料技术咨询服务 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 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单行材料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选人为 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招采方式为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

2.项目编号: (略)

3.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

4.预算金额: 25 万元

5.采购内容: 本次比选的范围为编制《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单行材料》,并协助该项目纳入全省拟建“两高”项目清单。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信用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响应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比选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其他资格要求:

3.1企业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包含节能环保技术服务或节能管理服务或技术咨询服务,且在有效期内;

3.2企业业绩:(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完成项目技术咨询(项目单行材料、技术论证材料)或完成节能咨询相关项目(节能审查、节能验收、节能整改等)。(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专家验收意见/完成项目的发票等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包括体现合同双方、合同内容、合同盖章签字页等主要信息即可。)

3.3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具有化工、能源、生态、环保、环境、低碳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且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职称证、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年(/ 年-/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银行征信或信用等级证书),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比选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比选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比选。

3.7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报告、方案及资料技术上须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规范、规定的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或审查,并取得批复或审查意见。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0 月 20 日 17 时 50 分到 2025 年 10 月 23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选人可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报名并自行下载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需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进行注册并参与比选。如需了解注册及比选的具体流程,请访问平台首页的“帮助中心”并查阅供应商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客服热线:(略)。)

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25 年10月23日 18时 00 分

供应商异议提出截止时间:2025 年10月23日20时 00 分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0 月 24 日 8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为*.TBJ)。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

□线下递交: / 。

五、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0 月 24 日 8 时 00 分。

递交地点: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 年 10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七、其他要求

1.缴费注意事项

比选保证金缴纳:比选保证金缴纳帐户,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缴纳金额为1000元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地点: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供《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单行材料》(电子版)提交甲方审核;专家评审论证后10日历天内完成单行材料修改并提交签字盖章版(电子PDF版和纸质版)

4.如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异议(点“进入项目”——“查看异议”——“新增”即可提交对评审结果的异议),或请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送至(tyzbjd@ybty.com)邮箱。

5.不同的报价人商务文件下载、报价及保证金缴纳的IP地址相同,经系统预警提示的,将直接否决其报价,并向公司进行报备。

6.报价人经系统预警提示受到相关禁止或限制参与报价的行政处罚,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弄虚作假、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视为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直接否决其报价。

八、监督部门

本比选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 (略)

邮 箱:mailto:(略)25@qq.com (略)

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单行材料技术咨询服务 比选公告本项目为 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单行材料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选人为 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招采方式为公开比选。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 2.项目编号: (略) 3.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 4.预算金额: 25 万元5.采购内容: 本次比选的范围为编制《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单行材料》,并协助该项目纳入全省拟建“两高”项目清单。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信用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响应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比选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3.其他资格要求: 3.1企业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包含节能环保技术服务或节能管理服务或技术咨询服务,且在有效期内; 3.2企业业绩:(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完成项目技术咨询(项目单行材料、技术论证材料)或完成节能咨询相关项目(节能审查、节能验收、节能整改等)。(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专家验收意见/完成项目的发票等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包括体现合同双方、合同内容、合同盖章签字页等主要信息即可。)3.3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具有化工、能源、生态、环保、环境、低碳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且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职称证、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3.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年(/ 年-/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银行征信或信用等级证书),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5比选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比选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比选。3.7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报告、方案及资料技术上须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规范、规定的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或审查,并取得批复或审查意见。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三、比选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0 月 20 日 17 时 50 分到 2025 年 10 月 23 日 20 时 00 分。获取方式:投选人可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报名并自行下载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需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进行注册并参与比选。如需了解注册及比选的具体流程,请访问平台首页的“帮助中心”并查阅供应商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客服热线:(略)。)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0 月 24 日 8 时 00 分。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为*.TBJ)。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线下递交: / 。五、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及地点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0 月 24 日 8 时 00 分。递交地点: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六、其他要求1.缴费注意事项比选保证金缴纳:比选保证金缴纳帐户,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缴纳金额为1000元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地点: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供《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单行材料》(电子版)提交甲方审核;专家评审论证后10日历天内完成单行材料修改并提交签字盖章版(电子PDF版和纸质版)4.如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异议(点“进入项目”——“查看异议”——“新增”即可提交对评审结果的异议),或请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送至(tyzbjd@ybty.com)邮箱。5.不同的报价人商务文件下载、报价及保证金缴纳的IP地址相同,经系统预警提示的,将直接否决其报价,并向公司进行报备。6.报价人经系统预警提示受到相关禁止或限制参与报价的行政处罚,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弄虚作假、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视为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直接否决其报价。 七、监督部门本比选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八、联系方式采购单位: 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 (略) 邮 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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