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内蒙古 500.0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本项目稀土高新区雁翔路南侧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改造附属设施工程(EPC)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包头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稀土高新区雁翔路南侧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改造附属设施工程(EPC)

项目编号:ZXDTCG-(略)

建设内容:改造停车场及自行车棚等附属设施工程,详细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原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略).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3)任何单位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其他要求:组成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要求需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2”的要求。

其他说明:

资格审查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授权委托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文件。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审核其资质、条件和能力等内容,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6日,将以下所需资料发送至邮箱zxdtyw01@163.com,邮件标题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联系单(无固定格式,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信息即可)。

注: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后扫描,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公章清晰可见。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非公章无效。以上资料仅作获取招标文件登记使用。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

户名:包头正信德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略)5

开户银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建华支行

(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简称即可)

注:每标段成交投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同时发布,其余媒介转发无效。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正信德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电话:(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zxdtyw01@163.com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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