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申请,现有高炳华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拟登记情况(详见下表)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如无异议,将予以依法登记。(联系电话:(略))
2025年10月20日
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曹埠自然资源所
序号
姓名
坐落
建房用地时间
批准土地面积(㎡)
实际占用(㎡)
批准建筑面积(㎡)
实际建筑面积(㎡)
拟登记发证面积(㎡)(土地/房屋)
备注
1
高炳华 户
曹埠镇甜水村13组84号
1983.01
126
239.68
120
150.41
126/120
一户一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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