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环城北路与平沙大道交叉口改造工程(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分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精业智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沙澳村翠竹二路E11号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01-JY-ZDL
项目名称:环城北路与平沙大道交叉口改造工程(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分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略).32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略).32元
采购需求:具体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交通管理设备 1批 ¥(略).3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满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投标人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经审计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其他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①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②《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包含《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小微企业的,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不采取合同分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采取合同分包,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其他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①《分包意向协议书》;②《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包含《分包意向协议书》全部服务的承接方)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精业智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沙澳村翠竹二路E11号四楼)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沙澳村翠竹二路E11号四楼(惠州市精业智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广东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uangdong.easy-prt.com/home),中国财经报网(https://www.cfen.com.cn)。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的除外),并统一使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每页均需盖有投标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东县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北一路9号
联系方式:075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精业智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沙澳村翠竹二路E11号四楼
联系方式:075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2-(略)
惠州市精业智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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