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各报价人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实业公司武汉分公司2025年武汉区域零星工程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内容为江岸区六合路1号办公区域关键消防设施的系统性维修与改造,包括配电房加装气体灭火系统、园区消防水系统的整体维护、相关消防设备设施的优化更新、老旧防火门更换及其他零星工程,确保消防系统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
(2)实施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园区。
(3)计划工期:计划自2025年11月20日起至2026年1月10日止,工期总日历天数52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4)特别说明:施工区域位于公司核心位置,施工时间、人员出入、材料转运受现场环境影响,工作日特定时间内早上8点0分至下午18点0分无噪音施工;工作日除特定时间内进行无噪音施工,其他时间及非工作日无特定要求,报价人应合理有效安排资源,将环境影响降到最小,保证本项目工期;施工期间涉及停水作业应提前一周告知采购人,并张贴告示。
3.报价人征集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报价人。
报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报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报价截止时间前,具有 1 个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 50 万元及以上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施工工程类似业绩,若合同期限起始时间在 2023 年 1 月 1 日以前,结束时间在该时间以后的,视为符合时间要求。
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完工/竣工验收证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等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报价人为分支机构时,其提供的业绩应仅限于该分支机构自身或其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业绩,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业绩不符合本次报价的业绩要求。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不接受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尚未解除的)。
(4)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上的现聘用单位须与报价单位一致。且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建筑施工工程或安装施工工程)的项目经理。
(5)其他要求:
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采购文件的发出
采购人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略))(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报价人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5.报价保证金递交、退还
响应文件应附上一份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大写壹万元)。
(1)递交形式
报价人必须从报价人单位账户通过银行电汇、银行转账的方式递交报价保证金,不接受汇票、支票或现钞等其他方式。
报价保证金收款信息:
开户名称: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收款银行:(略)33
注:报价保证金收款信息
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西坝支行,收款账号((略)33)
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临江支行--收款账号( (略)33 )
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西陵支行--收款账号((略)33)
(3)付款单位使用中国建设银行:
收款银行在②、③中任选一个银行递交报价保证金。
(4)付款单位使用中国工商银行:
收款银行在①、③中任选一个银行递交报价保证金。
(5)付款单位使用交通银行:
收款银行在①、②中任选一个银行递交报价保证金。
付款单位使用的银行不属于①、②、③中列出的银行范围时,收款银行可在①、②、③中任选一个银行递交报价保证金。
(2)递交时间
报价人须确保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保证金成功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上,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报价人汇款后应及时与采购人确认,并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银行电汇单/银行进账单的扫描件。报价人应充分考虑银行电汇/银行转账在各银行之间的流转时间,提前汇款或转账。
(3)汇款时在备注处填写:2025年武汉区域零星工程报价保证金
(4)退还信息填报、退还方式
报价人填写《报价保证金退还信息》,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报价保证金退还信息应与报价保证金汇款信息一致)。
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
以银行汇款方式提供报价保证金的报价人提供“利息费用(资金占用费)”增值税普通发票后,退还报价保证金利息。
报价保证金利率按收取保证金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存款利息计算时,本金以“元”为起息点,利息的金额也算至元位,元位以下四舍五入。报价保证金按存放期间计算利息,全年按 360 天计算,存放期间一律算头不算尾,即从收到保证金之日起计算至退还日前一天。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9时。
(2)递交方式:
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需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线下递交打印版响应文件,否则报价不予受理。打印版响应文件应由电子版响应文件直接打印生成,打印版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
(3)【电子身份认证】: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报价开启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报价,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章或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CA电子印章)。
电子采购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网址:(略),服务热线:(略)/(略)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报价。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略))所使用CA电子钥匙已不适用。
7.禁止事项
(1)禁止串通报价: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8. 禁止串通报价”内容。
(2)禁止转包分包: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不存在转包及违约分包承诺函”内容。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
联 系 人: 熊先生
联系电话: (略)
电子邮箱: xiong_yanliang@(略)
监督部门: 实业公司计划经营部
监督电话: (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0)
相关企业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