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河南
2025-10-21

公告正文

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港投航程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河南港投航程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盛祥路小学建设项目、郑港一街学校建设项目等7个项目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进行询比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河南港投航程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盛祥路小学建设项目、郑港一街学校建设项目等7个项目消防验收现场评定

2.项目编号:HCZY-XB-(略)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盛祥路小学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略).77平方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港一街学校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略).62平方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七号安置区小学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七号安置区中学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九号安置区小学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略).92平方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第十初级中学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略).85平方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港一路小学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7个项目总建筑面积共计(略).16平方米,具体以实际评定面积结算。

2.工程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3.采购内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盛祥路小学建设项目、郑港一街学校建设项目等7个项目消防验收现场评定,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根据各项目施工图纸,以及建设时期相关规范进行现场评定,出具评定报告,最终取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认定意见。

4.工期要求:单个项目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4日内出具评定报告,出具评定报告后7日内取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认定意见。

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选取1家成交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备案可查(需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信息):

2.拟派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供应商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业绩要求:企业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份消防检测或消防验收评定(或评估)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且项目通过消防主管部门验收。

供应商需提供:

(1)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同时提供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发票或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不低于相应合同总额30%的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或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信誉要求:

4.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在近三年内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4.2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略))查询相关主体【包含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5.1供应商在询比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供应商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供应商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提供承诺书)。

5.3 供应商与采购人以及采购人的上级公司(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履约评价不合格、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或者被暂停投标资格(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处理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询比文件发售信息

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4日09时00分,登录“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略))”,凭CA数字证书下载询比文件。供应商入库及CA锁绑定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内《供应商入库指南》和《CA自助绑定/删除操作手册》。

2.询比文件售价:0元。

3.供应商需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栏目安装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和新点驱动并制作响应文件。

五、递交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交易系统((略))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点击链接(略)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所用的 CA锁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登录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反馈(联系邮箱:qihangplatform@hnhkgtz.com)。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响应文件所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询比文件中所要求证件、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询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图片,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对除上述平台以外的任何平台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方:河南港投航程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略)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略)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9楼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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