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北京公司营业厅概念设计服务采购公开询比项目(标段编号:BJBBFA(略)000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提升营业厅服务质量与运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通过采购专业的营业厅概念设计服务,对营业厅进行全新的概念规划与设计,打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智慧化、体验式营业厅。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2025年中国电信北京公司营业厅概念设计服务采购公开询比项目标包1 | 营业厅概念设计全流程服务 | / | 1 | 北京,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咨询服务工作并提交咨询报告。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略))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依据风险警示供应商提示,核查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如存在禁止采购的处理措施,应出否决处理;如存在限制采购的处理措施,针对每例行为,扣减总分3分。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100% | 北京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限价与预算保持一致,最高限价为30.00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人员要求:响应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包含1名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的项目经理,4名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的团队成员。
证明材料要求:
①须提供相关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包含国徽面及人像面)。
②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有效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须包含缴纳社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缴纳时限等关键性内容且必须有社保管理机构章和缴费单位名称,社保缴纳单位和劳动合同签署单位应与响应供应商名称或响应供应商分公司名称一致)
③相关工作经验年限以人员简历表中列明的工作年限或毕业证书中毕业时间较晚者为准。
④提供所有团队成员的《人员信息表》(包含项目经理),响应供应商所提供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识,否则视为此文件未提供。
2.1.6 知识产权归属承诺函:响应人应出具承诺函,承诺自交付之日起,与项目有关所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报告、数据、图表、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全部归采购人所有。
2.1.7 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设计资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丁级或以上资质;
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如遇国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投标人依照制度取得的对应专业等同级别资质证书视为符合上述要求。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2 产品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日前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展示厅、营业厅、体验厅、展馆类、科技馆类、指挥中心类、办公楼、汇聚机房等装修设计类)业绩合同,业绩合同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
证明材料内容:
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以框架+订单形式签署的合同,除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外,还需提供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截图。
②业绩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单项合同无签订时间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履行期限起始时间为准;框架协议+订单形式以订单体现的时间为准。
③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协议+订单形式以订单的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④业绩数量:按合同或框架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在必要时,供应商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供应商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3.8 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设计资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丁级或以上资质;
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如遇国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投标人依照制度取得的对应专业等同级别资质证书视为符合上述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15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略))”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略))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7. 供应商注册
7.1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略))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略)/(略)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地 址: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略))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北京公司营业厅概念设计服务采购公开询比项目(标段编号:BJBBFA(略)000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提升营业厅服务质量与运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通过采购专业的营业厅概念设计服务,对营业厅进行全新的概念规划与设计,打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智慧化、体验式营业厅。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2025年中国电信北京公司营业厅概念设计服务采购公开询比项目标包1 | 营业厅概念设计全流程服务 | / | 1 | 北京,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咨询服务工作并提交咨询报告。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略))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依据风险警示供应商提示,核查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如存在禁止采购的处理措施,应出否决处理;如存在限制采购的处理措施,针对每例行为,扣减总分3分。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100% | 北京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限价与预算保持一致,最高限价为30.00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人员要求:响应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包含1名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的项目经理,4名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的团队成员。
证明材料要求:
①须提供相关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包含国徽面及人像面)。
②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有效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须包含缴纳社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缴纳时限等关键性内容且必须有社保管理机构章和缴费单位名称,社保缴纳单位和劳动合同签署单位应与响应供应商名称或响应供应商分公司名称一致)
③相关工作经验年限以人员简历表中列明的工作年限或毕业证书中毕业时间较晚者为准。
④提供所有团队成员的《人员信息表》(包含项目经理),响应供应商所提供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识,否则视为此文件未提供。
2.1.6 知识产权归属承诺函:响应人应出具承诺函,承诺自交付之日起,与项目有关所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报告、数据、图表、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全部归采购人所有。
2.1.7 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设计资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丁级或以上资质;
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如遇国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投标人依照制度取得的对应专业等同级别资质证书视为符合上述要求。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2 产品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日前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展示厅、营业厅、体验厅、展馆类、科技馆类、指挥中心类、办公楼、汇聚机房等装修设计类)业绩合同,业绩合同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
证明材料内容:
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以框架+订单形式签署的合同,除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外,还需提供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截图。
②业绩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单项合同无签订时间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履行期限起始时间为准;框架协议+订单形式以订单体现的时间为准。
③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协议+订单形式以订单的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④业绩数量:按合同或框架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在必要时,供应商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供应商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3.8 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设计资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丁级或以上资质;
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如遇国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投标人依照制度取得的对应专业等同级别资质证书视为符合上述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15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略))”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略))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7. 供应商注册
7.1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略))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略)/(略)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地 址: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略))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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