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智慧停车二期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云质数科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市智慧停车二期项目-智慧停车泊位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智慧停车二期项目
2.1.2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智慧停车二期项目-智慧停车泊位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2.1.3 标段编号:JSZH-(略)001
2.1.4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连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2.1.5 最高投标限价:(略).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1.6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9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通知的为准)
2.1.7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智能泊车视频检测器、视频管理终端、网络连接设备、复合智能地磁检车器等,进行包含设备采购、运输、调试等至验收合格全部过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未处于被营业执照颁发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2 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略).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4.3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企业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4.5 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4.6 其他要求
企业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足够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保证体系及长期售后服务系统;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单位经办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和营业执照,否则不予接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携带上述资料,于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路139号海州创业梦工厂A-3-90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前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招标文件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路139号海州创业梦工厂A-3-901。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云质数科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经理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路139号海州创业梦工厂A-3-901
联 系 人:唐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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