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集团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精河地区皮卡、工程车维修业务外包(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2025WB-XTFC011--5)
新疆新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现就集团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精河地区皮卡、工程车维修业务外包(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包件1:集团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精河地区皮卡、工程车维修业务外包(二次)项目 TY2025WB-XTFC011--5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集团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精河地区皮卡、工程车维修业务外包(二次)项目 | 1.精河地区皮卡、工程车维修及保养服务,包含小修、中修、大修(含冷气系统)、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包含不限于发动机、烤漆、电器、底盘等部分的维修或更换),维修救援、24小时应急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 2.工作要求:具备车辆维修能力,在规定时限外完成维修服务,维修服务必须包质量、包时限。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质保期须满足国家强制标准。 | 项 | 1 |
平台服务费:中标方向平台管理单位缴纳实际结算价3%的平台服务费。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备案表,其中经营范围包括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必须含综合小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备案表中登记地址与经营地址一致。
2.须提供精河市区内交通便利、维修厂区临街门头照片、平面布置图,详细的标明各区域的尺寸及面积大小,否则不予认可。
3.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汽车维修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不少于1人,并提供相应资格证书证明(证书封面、个人信息页、发证机构及有效期页、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年(2025年期间)及以上劳动(劳务)有效合同。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纳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需提供解除证明)。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先网上报名,再自行下载本公告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5日19时止。
3.2未在网上报名者,报价无效。
4.1,投标文件需开标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参会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4.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如放弃该项目投标,请于开标前5个工作日将弃标函发送至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邮箱。未按要求发送弃标函无故不参加投标,产生后果自负。
本项目定于2025年11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招标人:新疆新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南纬路街道北纬三路163号经营基地3号楼3层
邮政编码:(略)
项目联系人:潘凤强
联系方式:(略)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略))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日期: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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