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江西 1.67千万元
2025-10-21

公告正文

赣州泓宏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兴国县城市管理局兴国县公共区域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编号:GZHH2025-XG-G004-1)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兴国县公共区域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H2025-XG-G004-1

项目名称:兴国县公共区域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略).00 元

最高限价:(略).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兴财购2025F(略) 兴国县公共区域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1 (略).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进场,进场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施工调试亮灯并交付使用,若投标人未按照合同规定工期完成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 %; ②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的报价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4 %;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2日 00:00 至 2025年10月29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略))

方式:系统获取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1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国县分中心(兴国县综治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略))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略))。潜在投标人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址:(略))。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略); 3.本品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略).00),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受理纸质保函,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5.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即采用主场开标,主场、副场同时评标的方式进行。 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7.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具体操作规程(详见附件2)将按照“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赣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执行。8.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通过“兴国县在线质疑投诉监管平台”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操作手册见公告附件),兴国县在线质疑投诉监管平台:(略),监管部门:兴国县财政局,咨询电话:(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国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兴国县瑶冈西路66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泓宏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消防大队旁安置区自建房二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赣州泓宏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略)

质疑投诉供应商操作手册.docx 赣市财购字〔2022〕20号_关于深入推进赣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rar 采购公告.pdf 江西省赣州不见面询标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rar 各银行“政采贷”产品要素.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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