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企业:
为加快推进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25年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工信部规函〔2025〕122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项目增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申报方向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16号)关于“点”、“线”、“面”项目的相关要求。同一单位仅可申报一个项目,且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报,本次项目增补申报仅增补“点”、“面”项目。
二、申报要求
有关申报要求详见《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增补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书面申报形式,项目申报单位需按照《申报指南》中的申报资料要求按顺序依次编排并用A4纸张双面打印、重编页码、胶装成册,书脊标注“镇街+企业名称”,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项文件材料及页码,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提供复印件的,要注明“与原件相符,对其真实性负责”字样,后期提供原件核对。
四、报送时间
项目单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镇街(园区)对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做初步核查后,出具推荐函,于2025年11月7日(周五)17:30前提交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与纸质资料一致)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创新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略)、(略);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创新科。
附件:1.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增补申报指南
2.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增补申报注意事项
附件1: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增补申报指南.doc
附件2: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增补申报注意事项.doc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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