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巴东县沿渡河镇汗石村村民委员会与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巴东县民政局为提升汗石村安置点居民夜间出行安全与生活便利性,响应绿色节能号召,计划在一、二、三期安置点及其连接道总长3500余米的道路上安装太阳能路灯,现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BDHSCG-(略)1
二、项目名称
汗石村易迁安置点路灯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详情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
四、采购预算
10万元(福彩公益金,此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的被视为投标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6.项目的特殊资格条件:无。
六、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2.投标时,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所递交响应文件正本中所列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有一项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应提交的相应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自然人投标,则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依法交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前2年内任一月份缴税的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前2年内任一月份缴费的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确认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必须提供,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可以不提供);
(5)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网站查询结果[响应供应商自行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网站查询结果打印后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审查时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上公布的为准,不接受事后当事人的申辩说明或相关部门的证明。
(7)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或者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发送至指定电子QQ邮箱((略)6@qq.com)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邮件前请致电(略)电话告知。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时30分(10月31日09时00分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2.递交地点: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巴东县东瀼口镇乐乡社区物流园101号)。
九、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在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中部门采购发布。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时30分。
2.磋商地点: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室(巴东县东瀼口镇乐乡社区物流园101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巴东县沿渡河镇汗石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舒先生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巴东县沿渡河镇汗石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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