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关于选任宜昌牙卫士口腔医疗责任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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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关于选任宜昌牙卫士口腔医疗责任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公告 (2025)鄂0503破1号 债务人宜昌牙卫士口腔医疗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牙卫士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等规定,现将管理人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步认定的企业基本情况 牙卫士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成立,地址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87号春立方小区5-108号。法定代表人为汪勇,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经营范围为: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隶属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三级管理人,并承诺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时自愿放弃管理人报酬,以及自愿接受法院对管理人报酬调整。 2、申报机构及其派出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及其派出人员至申报日未结破产案件不超过3件。 三、申报方式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报名。 四、申报时间和选任方式 网上随机摇号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16时。由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采用轮候摇号的方式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隶属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三级管理人中随机指定。 报名联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 韩璐 电话:(略)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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