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因工作需要,茶滘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拟采购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征集报名并在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作为供应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二)采购名称及数量: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3台(技术参数详见用户需求)。
(三)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总价不超30万元。该费用包含运输、安装、税费、售后服务等费用。
二、技术参数:
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详见附件)
三、报价资质要求: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有相关经营范围,具备合格资质证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四、项目报价文件包括:
(一)报价人需提交包含所有费用的完整明细清单,确保无遗漏,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与安装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培训辅导费、质保期售后服务费、全额含税发票对应税费、合同实施中可预见与不可预见费用、综合关税等,需逐项列明费用金额及计算依据。
(二)加盖报价人公章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报价人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同时附报价人综合能力说明(含同类项目业绩、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四)企业信用状况证明: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需包含企业基本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页,确保截图清晰可辨,加盖公章),证明企业信用良好,无被行政处罚记录。
(五)需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售后时间承诺,售后服务质量及维保响应等详细资料)。
(六)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七)过往业务(如有,提供同类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拟供货的样板彩色照片、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各项参数响应情况、质量保障措施等(需提供承诺书、质检报告、质量保障措施的相关资料);
(九)报价人须为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则需取得生产商的有效授权,授权书需有生产厂家盖章方为有效。
注:以上文件资料均须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袋外附一份公司简介、联系人、电话),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五、服务单位的确定:
(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3个或3个以上单位报价方为有效询价。
(二)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单位)进行综合比选,根据所报价格高低以及商务技术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虑。
(三)确定中选单位后,将在网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询比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六、公告和递交资料时间:
有意提供服务的单位,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现场提交询价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受理。
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西路穗芳街9号(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略)。
七、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茶滘街道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标单位。
八、其他说明
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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