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永春校区重点区域新增监控系统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QZYGZYCCG2016-10-06
二、采购清单:详见附件(监控清单)
三、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格式)
四、定标方式:
综合评优,最低合理价中标
五、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4日—2016年12月1日17:00前
报名地点: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综合楼三楼校园管理科
联 系 人:颜老师
联系电话:(略)
六、投标事项:
(一)投标者需有能力提供本招标人采购的货物,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者个体工商户;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标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三)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校园管理科(原永春师范综合楼三楼),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或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过永春校区后勤管理处网站发布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四)本次招标项目所采购物品均须提供相关出厂检验合格证书,货物进场及安装后均须由校方组织验收,根据实际验收合格的货量结算。
(五)投标时所提供价格均为含税价,项目完成后必须清理现场并提供税票作为付款依据。
(六)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一)中标单位必须缴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持银行卡至永春校区财务室刷卡缴交)
(二)项目完成之后,履行保证金无息退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将没收3000元保证金。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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