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建廉政文化走廊文创项目采购公告。
2.项目概况:对我院现用审判大楼、新建审判大楼走廊等地等进行空间文化建设,项目内容包括定制、安装、运输、辅材、税费以及安装背景墙面的清洁刷白等费用。
3.项目地点: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31号。
4.预算控制价:总价¥(略)(人民币壹拾伍万壹仟捌佰肆拾拐元整),含税,实行项目总价包干。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工并交付验收。
二、项目采购内容
按以下采购清单进行空间文化建设,包括定制、安装、运输、辅材、税费以及安装背景墙面的清洁刷白等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拥有相关项目资质和经验。
3.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
四、响应文件要求(逐项加盖公章、法人或授权人签字)
1.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核准经营范围应明确包含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等范围。
2.信用查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和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的信用记录打印件;
3.商务文件:对应上述项目采购内容形成报价明细表(详见附表)。
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5.20天之内完成项目承诺书:应对应本公告第五点“服务要求”作出书面承诺,明确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拟达到的效果等。
五、服务要求
1.施工方案:需充分考虑机关单位上班的特殊性,确保项目实施紧凑、高质、高效。
2.质量要求:(1)文化墙及展板材质:要求材料坚固耐用,色泽明亮清晰,外形美观大方。(2)安装文化墙及展板:按照设计要求安装至指定位置。(3)所提供的产品或原材料应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不造成对人体伤害。(4)安装及制作过程中,应优先考虑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生产工艺或设备、先进的安装方法等,不得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或设备。防止产生噪声污染。(5)投标人应具有完整的安全管理措施,具备符合项目实施的设备配置及人员配置。
3.场地设备及安全管理维护:加强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保护施工现场及运输途中不损坏任何设备,防范施工风险。
4.人员力量:配备项目管理人员1人,足够的施工人员,明确各人员职责,保障治理各环节紧凑有序运行。
5.工期:20日历。
6.售后服务要求
(1)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提供一年期的免费维护保修。
(2)维护保修期内,维护保修范围内一旦发现问题,供应商须提供全年无休的24小时热线服务和免费技术维修支持。在接到报障电话后,响应时间为2小时,1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问题。
7.验收要求:严格按照本采购公告、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要求完成项目采购。
8.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且验收通过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9.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方式,项目费用为总价包干。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产品制作、文化墙广告安装费、安装耗材、安装现场清理恢复、运输费、税费、保险、产品包装、质保期内的维护、维修等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六、采购方式
申请人将报名资料整理成册并加盖公章,统一用文件袋密封封装并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袋上请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名称、联系电话,并于规定的时间内送至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报名地址: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508办公室
报名电话:(略)(雷女士)
综合报名情况,我院将在报名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采用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供应商。即在所有投标文件中,从完全满足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20日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外墙瓷砖脱落隐患治理项目报价表
项目内容 | 价格(元) |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建廉政文化走廊文创项目 | |
备注:实行项目总价包干(含税)。合同签订之日后20日内施工完成并交付验收。 |
注:投标单价不允许高于控制价,高于视投标无效。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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