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一、采购单编号:P-DY-(略)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保安嘉兴、台州等安保项目2025-2026年度劳务派遣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劳务派遣服务 | 1 | 项 | 5% | 2025-10-26 | 浙江浙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浙江浙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承接的安保项目的劳务派遣服务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由于项目服务人员社保全部缴纳在嘉兴、台州两地,且需保证社保缴纳不能出现中断,维持原劳务派遣公司可以最大程度满足服务人员的需求。 自我司与原供应商建立合同关系以来,其积极配合我司各类劳务派遣用工的需要,及时办理服务人员的社保手续,长期构建我司与服务人员的良好关系,为我司提供优质的劳务派遣服务。 原合同内容、要求与本次采购需求相同,市场价格波动不大,且保持服务的稳定对我司业务开展极为重要。 根据集团《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九)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采购方式签订合同,合同续签理由充分,市场价格波动不大的,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采购数量和合同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原合同的数量和金额(如超过应随续签申请报告提供价格合理性分析材料),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合计时间(含初次采购)最长不超过5年。”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嘉兴港区三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嘉兴市乍浦镇长安桥村1组、金门邮电所西侧(港峰宾馆一层)
八、公示有效期: 2025-10-20 至2025-10-23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赵工 | 电话: (略) |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雉州大道100号 | 电子邮箱:(略)4@qq.com |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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