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宁津惠宁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对宁津县县医院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次加压设备进行采购询价,欢迎社会有实力的公司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津县县医院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次加压设备采购
施工地点:宁津县县医院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询价内容
1.新建小区参数:
分区 | 户数 | 层高 |
低区1-9层 | 390 | 3米 |
高区10-18层 | 396 | 3米 |
备注: 1、泵房在车库层:距地面6米; 2、小区配套:一个婴儿照料中心、一个养老中心; 3、户型:一厨两卫460户,总占比58%(高地区均分)。 |
2.采购清单:
序号 | 小区名称 | 分区 | 流量 (m3/h) | 扬程(m) | 单泵功率(kw) |
1 | 县医院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 低区:1-9 | 40.68 | 40.88 | 3 |
高区:10-18 | 41.22 | 70.58 | 4 | ||
每套设备:3台水泵互为备用,一对一变频! |
三、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四、报价人须知
1.投标人按现市场价格进行报价。中标后价格不予调整。对报价人以没有考虑周全申请支付的费用,询价人不予支付。
2.报价人应严格按照报价函中提供的报价格式填报,如报价人报价过程中发现本询价文件存在问题,可向询价人提出质疑,否则视为报价人能严格依此进行报价并履约。
3.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在确定中标人或签订委托合同之后未实施之前,如果因上级规定或重大变故,需要取消本次询价时,将由询价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取消本次成交结果,中标人在采购询价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五、中标人的确定
1.在符合询价需求、质量和服务、能够完全响应本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的前提下,由公司总经理、分管经理、采购小组根据报价人的报价,以质量优价格低企业为中标人,并在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企业。若响应单位少于三家,我公司将通过其他方式确定本项目合作单位。
2.评审时询价人检查分析报价人报价的合理性,对于报价与市场实际相差过大者将予以否决,询价人有权否决所有报价并不给予任何解释。
六、付款方式
1.本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无息付清。
2.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响应文件要求及递交
1.响应文件要求:营业执照、报价单(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扫描件。以上材料中的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报价单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缺少响应文件影响评标。
2.报价人于2025年10月24日15:00前将响应文件送至宁津县宁德路宁津惠宁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2楼207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将不予接收。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九、废标情况
1.报价人未按照文件规定的报价单报价。
2.材料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
3.档案袋未密封或加盖公章。
4.其他用于废标的情况。
十、附件:《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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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宁津惠宁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宁德路南首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略)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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