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河北 1.97千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招标
和平西路462号院内建筑加固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和平西路462号院内建筑加固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投资[2025]3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院内建筑主要包括:1#办公楼、2#办公楼、3#附属用房、4#换热站、5#物业服务用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各建筑物结构加固,室内装修和外立面修缮,室内外给排水、供暖、供电、消防改造及设备设施更换,室外铺装及绿化、大门及围墙工程等;新增室外地下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泵站一座、室外消防楼梯等;各种管线市政接驳。总建筑面积约6482.16平方米。建设地点: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62号院。 计划工期:200 日历天。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资料等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965.26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 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为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合同总价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价的24%)。投标人如为大型企业,应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适宜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以合同分包的方式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须满足上述要求;如为中型企业,应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适宜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以合同分包的方式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须满足上述要求。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须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不同的人员,不得兼任。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20 09:00:00 至 2025-11-10 09:14:00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1-10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1)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略)),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略):8181/”)。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 CA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略))-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略)。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8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3、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略))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 4、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招标人):马运启 ,联系电话:(略);联系人(招标代理):刘冰, 联系电话:(略) 。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 (略)

电子邮箱: /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和平西路462号院内建筑加固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 0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9号 地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编: 0(略) 邮编: 0(略)
联系人: 马运启 联系人: 刘冰
电话: (略) 电话: (略)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招标文件如下:
和平西路462号院内建筑加固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总承包招标文件.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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