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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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校史馆展陈改造
"项目编号:GXUWZ-(略)号
项目联系人:公共事务管理处 基建管理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梧州学院
供应商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够提供本次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2.提供2个近两年承担类似规模及以上校史馆、博物馆、展览馆、文化展厅等展厅宣传相关方面的设计或施工项目业绩,并在竞标时上传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成交通知书) 3.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管理方案和施工方案,本次活动现场组织方案、拟参加的管理人员和主要工作人员情况材料、总监及主要管理人员从业情况表及相应材料; 4.提供保质保量工作承诺书(格式自拟); 5.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的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的采购活动; 6.不接受联合体; 7.不接受分包。\"]
商务项目:项目工期
商务要求:自中标之日起计总工期15日历天
商务项目:项目地点
商务要求:梧州市万秀区富民三龙82号梧州学院明理楼校史馆
商务项目:竞标人资格及要求:
商务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够提供本次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2.提供2个近两年承担类似规模及以上校史馆、博物馆、展览馆、文化展厅等展厅宣传相关方面的设计或施工项目业绩,并在竞标时上传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成交通知书)3.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管理方案和施工方案,本次活动现场组织方案、拟参加的管理人员和主要工作人员情况材料、总监及主要管理人员从业情况表及相应材料;4.提供保质保量工作承诺书(格式自拟);5.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的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的采购活动;6.不接受联合体;7.不接受分包。
商务项目:商务条款:
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工期要求):15日历天。2.合同签订: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3.支付: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工程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提交的合同价款2%质量保证金及合同结算总价等额的发票后,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结算总价的100%。4.验收要求: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格要求。5.质保期:1年。6.本项目为包干制,所报价格包含税金在内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7.成交人如果放弃成交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我校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人,依次类推,或重新组织竞标。 成交人如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或拒绝履行成交项目的,将暂停其参加我校采购项目资格12个月。
商务项目:竞标注意事项:
商务要求:1.竞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完整提交相关竞标材料,提交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价。2.竞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全部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预算价的前提下,以最低总报价的竞标单位作为成交人。3.成交人如果放弃成交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我校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人,依次类推,或重新组织竞标。成交人如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或拒绝履行成交项目的,将禁止其参加我校采购项目资格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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