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新疆 50.5万元
2025-09-29

公告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益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烟草公司委托,就巴州烟草公司2025年标准烟分拣设备搬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巴州烟草公司2025年标准烟分拣设备搬迁项目

2.2工期:20天(日历日)

2.3招标内容: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实施巴州烟草公司2025年标准烟分拣设备搬迁项目,项目包含:

2.3.1旧设备拆迁:负责标准烟分拣设备在旧址的拆卸工作,包括机械部件拆解、电气线路分离、设备标识留存等,确保设备拆解有序,零部件妥善收纳。

2.3.2设备运输:安排专业运输团队及适配运输工具,将拆解后的标准烟分拣设备安全运送至新建物流配送中心,运输过程中做好设备防护措施与固定,避免碰撞损坏。运输方案根据实际距离及路况确定,需确保设备按时送达。?

2.3.3设备安装:在新建物流配送中心联合工房参照原生产线工艺布局要求,完成标准烟分拣设备的机械组装、电气线路连接等安装工作,保证设备安装位置精准,各部件衔接牢固。

2.3.4电气施工:开展设备电气系统的布线、接线、配电等施工工作,严格遵循电气施工规范与安全标准,保障电气系统稳定运行。?

2.3.5电控调试:对安装完成的设备电控系统进行调试,检测设备运行参数、逻辑控制功能等,排查并解决电控系统故障,使设备运行稳定。

2.3.6计算机系统调试:对标准烟分拣设备配套的软件系统进行调试,优化系统功能,完成与新建物流配送中心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对接测试,确保系统运行流畅、数据传输准确。

2.3.7整体联调及试运行:在各环节工作完成后,进行设备整体联动调试,模拟实际生产场景开展试运行,持续优化设备性能,解决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保障设备性能达到搬迁前功效水平(分拣效率≥(略)条/小时,分拣差错率≤0.001%,条烟破损率≤0.00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条烟分拣系统安装工程验收规范》(上述标准如有更新,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要求。在设备试运行期内,投标人需根据巴州烟草公司物流配送中心需求,及时提供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

2.4计划金额:50.50万元。

2.5最高限价:50.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3.1.2.能开具合规发票并符合“四统一”要求,即:供货单位、合同单位、发票出具单位、收款单位“四统一”。

3.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3.1.4.本项目不接受存在关联关系或存在行贿、失信行为的主体参与采购活动。具体要求如下(由招标代理机构在采购会议前查询所有投标人的情况并截图,交评委评审):

(1)在“信用中国”查询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工程建设项目还应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近3年行贿行为结果。(查询方法:同时输入供应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姓名、项目负责人、“行贿”二字进行联查)

(3)在“天眼查”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关联性。

3.1.5.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项由招标人规范办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3.1.6.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3.1.7.对存在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实行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项目负责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3.1.8.对行贿供应商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一经发现,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3.2特定资格条件:无。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阳光易采平台”(https://(略)/)在线获取,不提供纸质版。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阳光易采平台的账号注册,并完成新疆CA数字证书申领。于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10时00分至14时00分,16时00分至19时30分登陆阳光易采平台,按照“项目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路径,选择本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附件(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明等资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后,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阳光易采平台线上。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7.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阳光易采平台(https://(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中国采购与(https://)同步公开发布。

7.2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发布。

8.其他补充事宜

8.1阳光易采平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建设的采购服务平台,由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投标人登录阳光易采平台账号、制作标书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数字证书,均与政采云平台通用,无需重复办理。

8.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已成为阳光易采平台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新疆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前往“阳光易采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下载阳光易采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安装后,通过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在使用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阳光易采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官方热线(略)。

8.4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人需通过阳光易采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澄清、答疑、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8.5对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烟草公司

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交通西路金叶家园4栋7-2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略)

9.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新疆益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铁克其乡团结南路6号汇景台小区3-3-04商铺左侧办公区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略)

9.3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烟草公司规范办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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