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大山社区村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2024年板栗社区村乡村振兴产业道路建设工程(打捆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翠发改批【2025】234号、翠发改批【2025】124号 | ||||
建设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新建长4公里,宽4.5米的水泥混凝土道路;新建长1.338公里,宽5.5米的水泥混凝土道路。;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840.0 | ||||||
类似业绩 | 公路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涉及本项目的工程、设备、货物、服务等按国家法规法律必须进行招标或采购的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5.78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10-20 00:00至2025-10-23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10-20 00:00至2025-10-23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申请人要求:提供比选期限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代理机构库信用等级AAA截图、《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无不良行为记录截图,取得招标代理机构专业技术能力评价80分以上(提供项目地市级住建部门官网评价结果公示截图)。 二、拟任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印章及3个类似项目业绩;(2)专职技术人员3名:具有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印章。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收取。注:1、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和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连续12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2、相关资料编制成PDF并签章后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比选人邮箱((略)6@qq.com)审核,未按比选要求参加比选的视为无效参选 | ||||||
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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