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宜宾天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基地电石运输服务项目
公开招选公告
(招选编号:GKZX(略)0002 )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坝工业园区
一、招选条件
本次宜宾天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基地电石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集团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选人为宜宾天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选条件,招采方式为公开招选。
二、项目概况和招选范围
1、概况:本次采购的内容为电石定挂运输服务
2、范围:本次采购内容为电石公路运输服务,主要运输线路为昭通天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大关天达公司—江安县阳春坝工业园区海丰和锐公司,运输数量预计为12万吨,运输服务周期为6个月,运输模式为定挂运输。最终运输时间以实际为准。
3、特别说明:
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国家政策、行业标准发生重大变化或运输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需要采取新的运输装备或新的运输模式,视为双方均不违约,采购人有权通过其他采购方式重新对公开招选范围的运输服务进行采购。
公开招选范围内的运量为预估量,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实际产量发生变化,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也不会以任何形式弥补实际运量变化造成的损失。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信用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价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信用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价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资质要求:
(1)企业财务状况要求:/。
(2)企业业绩要求:/.
(3)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4)其他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包含危险货物运输(4类3项)、提供具备有效运力数量≥15台的承诺函。
有效运力要求为:车型为国五及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六轴拖挂车,须具备4.3类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轴数为六轴。挂车为:骨架板+专用钢制货箱,货箱有可开启/关闭侧门;货箱顶部有可拆卸蓬杆,必须配置可以全覆盖整个货箱的篷布两张,一张防水、一张防潮;整体车厢既能保证较好的通风,又能严格防雨。在运输期间可提供协议车辆参与运输。
四、招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0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到 2025 年 10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参选人可通过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注册账号获取招选文件及其他资料。
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 2025 年 10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异议提出截止时间: 2025 年 10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五、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参选文件递交方式、评审时间、评审地点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0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参选文件(参选文件格式为*.TBJ)。
评审时间: 2025 年 10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评审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
六、注意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登录地址:(略)。
(一)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1.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参选人必须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参选人谎报瞒报信息的,招选人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2.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参选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参选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3.目前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参选文件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二)异常情况处理
1.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参选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 地址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根据计算机辅助评审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参选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审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2.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采购人有权没收相关单位的参选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略))”上发布。
八、
九、其他
付款方式:运输任务完成后,中选人凭签字确认的有效运单和对账明细表,并出具相同金额的发票交采购人审核挂账。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60日内向中选人支付相关挂账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
付款方式 □允许 ?不允许 偏离
支付方式 □允许 ?不允许 偏离
十、监督部门
本招选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宾天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天亿新材料产业园
联 系 人:尹瑶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92@qq.com
监督人:王荣华
监督人电话:(略)
监督人邮件:(略)81@qq.com
招选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选人或招选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选人或招选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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