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安徽
2025-04-02

公告正文

肥东新视眼镜销售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未建立并执行
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市监处罚〔2025〕147号
当事人:肥东新视眼镜销售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2RN5M719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建立并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
行政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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