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浙江 50.0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玉环湖绿道林霭闻鸟道路改造工程(第一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2507-(略)-01-(略)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委托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玉环经济开发区内。

本工程为玉环湖绿道林霭闻鸟道路改造工程(第一标段),主要工程概况如下:

1.道路工程:新建绿色沥青道路 541 ㎡,停车位位间绿化带改沥青路面 809 ㎡,安砌侧石 787m,新建波纹板护栏 2220m 及土石方工程等。

2.绿化苗木工程:场内乔木移植 110 株,铺种草皮 3366 ㎡及种植土回填等。

3.景观照明工程:项目范围内的管线铺设、灯具购安,主要为新建路灯 37 套、铺设预埋管道及电缆、砌筑接线井及附属设施等。

4.室外监控工程:项目范围内的管线铺设、监控设备及停车场管理设备购安,主要为新装监控设备 6 套、停车场管理设备 3 套;铺设预埋管道及电缆、砌筑接线井及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纸。

其余详见预算书。

2.4工期要求:不超过9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项目负责人: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建项目不作要求,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9 浙江省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办理状态显示“已备案”的信息网页截图);

3.10上述3.4-3.8条款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后审,如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略))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2.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请有意参加投标者及时关注。

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到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注册通过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略))注册、提交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未在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站完成注册而造成无法登陆平台、后台和无法发布开标后系列公告等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通过“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略))”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只有在“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略))”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4)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2.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一种):银行转账、电汇、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1)银行转账、电汇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2)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以下合称“工程保函”)

①工程保函的受益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②工程保函的有效期为1年(工程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最早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最迟为投标截止日);

③递交方式:

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系统):

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网站“办事指南区内的《投标人购买保函操作手册》)。

注:因未确认保函出单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递交方式二(非电子保函系统):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工程保函纸质原件、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一并按要求递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递交时间段:2025年10月30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递交地点: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接收人: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接收人联系方式:(略)(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注: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保费应一函一付,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CA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30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台州市阳光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略))”。(技术支持电话:(略)、(略))

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3.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无须纸质文件。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略))。

9、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台州市产权交易网((略))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玉环市玉环经济开发区滨江大道1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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