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因工作需要,我司拟通过询比方式选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荔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服务期内,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解答日常法律咨询并依法提供建议;根据需要协助起草、修订、审查商业合同、公司内部合同资料文件及其他对外出具的法律文件等,为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有效防范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风险。
三、项目限价及服务时间:
项目限价:(略)元/年,两年(略)元。
服务期: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提交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且年度检查考核记录合格;
(二)未列入严重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单位应充分估计风险,由于报价单位原因导致的变更不另外增加费用。本次询比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整体报价,多个方案、多个整体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应包括报价单位完成项目过程所需费用、税金、不可预见费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费用;除结算价外,采购人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报价单位请将以下报价文件及资料报采购方:
1.报价表(按报价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按报价文件格式);
3.未列入严重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记录名单的证明。(“信用中国”网站((略).cn)的查询结果截图;
4.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且年度检查考核记录合格。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报价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以不透明信封密封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
(二)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17时(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需确保联系人在上述时间点前收到文件)。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海街2号广新信息大厦13楼1301-5室。
联系人: 邹小姐 联系电话: (略)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本项目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六、评定:
1.经评审有效的报价文件,在不超过总价限价的前提下,总价报价最低者中选。
2.若总价出现相同,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选供应商,第一个抽中的报价方为第一候选人,第二个抽中的报价方为第二候选人。
3.如果发现第一候选人没有能力按照本询比文件要求承诺履行合同,或经核定第一候选人的报价文件与事实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确定排位在第一候选人的下一位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广州市荔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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