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重庆
2025-10-20

公告正文

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各片区水厂取水计量设施校准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各片区水厂取水计量设施校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主要建设内容:对各片区水厂取水计量设施校准服务并出具校准报告。

2.2 建设地址: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各片区水厂。

2.3总价限价:3万元。

2.4 工期: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校准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2.5 工程地点: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3.2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水平和相关技术服务经验。具备校准资质的CNAS证书:《实验室认可证书》(需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3.3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不需要委托书。

3.4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略).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略).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5年10月20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略))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略))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略))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略))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略));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 10月 27日 0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506室(广安市邻水县高滩镇邻渝大道)(邮寄)。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10月27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并视为放弃投标,电子投标亦为废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邻水县高滩镇邻渝大道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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