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梁平区G243回龙至工业园区段(一期工程) 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5〕5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农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和梁平区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农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市梁平区G243回龙至工业园区段(一期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梁平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起于仁贤,经宏山村、竹丰路口,止于工业园区(一环路口)。路线全长8.48公里,桥梁350米/3座,涵洞20道,平面交叉13处。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略)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以及沿线设施、绿化工程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约(略)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约208万元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初步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技术服务等。
2.4.2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提交两阶段勘察设计合格成果);后期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缺陷期满止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款。
招标人: | 重庆农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张川东 | 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
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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