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天星洲海轮锚地维护性疏浚工程疏浚弃土交易公告
委托单位:江苏中泰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天星洲海轮锚地维护性疏浚工程疏浚弃土 | |||
项目编号 | ZTJF-(略) | |||
转让方 | 江苏中泰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权利来源合法 | |||
挂牌时间 | 起始时间:2025年10月20日17时 |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7时 |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公告发布终止。 | ||||
转让形式 | 一、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0.5 元/吨。 | |||
标的基本情况 | 一、以意向受让方自行现场勘察的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自行担责; 二、转让方应确保竞得人顺利提货。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45元/吨起,详见疏浚弃土拍卖详细清单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成交确认 | 一、受让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江苏中泰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付清交易物品价款。 二、受让方付清款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进行交易签约。 三、合同签订后,转让方退还投标保证金。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转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未在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系统内因不良交易行为或履约行为被限制投标的。 | |||
其他条件 | 该交易中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亦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在转让方发出提货通知后10天内,搬清现场标的疏浚弃土,并打扫干净。 | |||
投标保证金条款 | 一、保证金金额:45万元/标段(本项目共有4个标段)。 二、保证金缴纳账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略)1517 三、缴纳期限:意向受让方须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疏浚弃土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江苏中泰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并注明标段号。 四、注意事项: 1、单位须从其公司账户缴纳;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意向受让方须考虑银行资金转账时间,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五、保证金交易: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署合同后,经转让方确认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2、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江苏中泰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 |||
履约保证金条款 | 一、保证金金额:成交总价的10% 二、保证金缴纳账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略)1517 三、缴纳期限:《交易成交通知书》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疏浚弃土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汇入江苏中泰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并注明标段号。 | |||
报名材料 |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且办理CA锁,竞拍文件电子档在发布公告网页下方自行下载即可。(请下载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等情况,自领取文件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拍单位自负。) 注册步骤如下:进入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 https:/(略)/fore/home/#/→点击下方“立即注册”后→进行供应商注册。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竞价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承诺函; 4、知情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上述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转让方对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
竞价须知 | 一、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疏浚弃土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疏浚弃土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转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三、竞价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注意查看预留邮箱或自行登陆竞价平台查看相关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保证金,作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四、竞价地点: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间内在竞价平台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 |||
其他说明 | 一、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疏浚弃土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疏浚弃土拥有完全的交易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如竞拍成功,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在《交易成交通知书》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订立书面合同。本次疏浚弃土交易对应的供应合同已作为公告材料附件进行公告。如受让方拒不签订书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向其主张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此支付的二次挂牌转让费用、两次挂牌转让竞得价之间的差额等。 二、意向受让方在江苏中泰建发集团有限公司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明确知晓且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三、下列情况视同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协议转让,受让方拒绝缴纳成交款的、拒绝签署《成交价格确认单》或拒绝签订供应合同的; 2、进入公开竞价程序最终成为受让方后,拒绝缴纳成交款的、拒绝签署《成交价格确认单》或拒绝签订供应合同的; 3、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4、其他不遵守产权交易惯例的行为。 四、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转让方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意向受让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须在竞价前向江苏中泰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转让方的批准。 五、有下列行为的将被列入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不良投标或竞拍行为名单: 1、受让方拒绝缴纳成交款的、拒绝签署《成交价格确认单》或拒绝签订供应合同的; 2、签订合同后受让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条款的; 3、其他对本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六、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公司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列入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不良投标或竞拍行为名单,公示期间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投标等。 七、其他特别情况,由江苏中泰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会同相关部门处理。 | |||
转让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徐先生 | ||
联系电话 | (略) | |||
联系地址 | 泰州市迎春西路666号 | |||
报名端口 | https:/(略):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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