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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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 2025 年油菜扩种——复合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福招字 1334-2025-48-5 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陆良县 2025 年油菜扩种——复合肥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3.41 万元,招标人为陆良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价 33.41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陆良县 2025 年油菜扩种——复合肥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陆良县 2025 年油菜扩种——复合肥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参与投标的
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依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
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曲财采【2024】16 号)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下列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不再
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
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注: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
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3.本次招标不允 许分包或者转包。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7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7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7 月 31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陆良县农业农村局一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7 月 31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陆良县农业农村局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公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曲靖市
福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陆良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对陆良县 2025 年油菜扩种——复合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通过发布公告的
方式邀请满足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编号:福招字 1334-2025-48-5 号
三、项目名称:陆良县 2025 年油菜扩种——复合肥采购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依据《曲靖市财政局
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曲财采【2024】16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下列相应条件的资格承
诺函,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
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注: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
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3.本次招标不允 许分包或者转包。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六、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对核心示范区进行物化补助,主要补助应用中高浓度复合肥、有机肥、硼肥、
农药等部分物资,采购总量 102.8 吨,采购预算价 33.41 万元。
2.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供应商需对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
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采购需求按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4.采购预算价:33.41 万元;
5.资金拨付:按合同约定执行;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前,由法
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格承诺函原件(3)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时出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按序号顺序编辑成一个 PDF 文档,统一
按照“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联系人+联系电话”命名的 PDF 文档(本次报名请提供完
整、清晰可辨的报名资料,若出现重复发送报名资料的只查看登记最先一次接收到的报名资
料,其余重复发送资料不予接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 QQ 邮箱((略)5@qq.com),资
料不全或造假或未能完全满足要求者一律不予接收,资料经招标人复核合格后,代理机构将
向报名单位发送报名成功确认函及费用收取方式,视为报名成功,否则无效。如潜在投标人
未按规定时间内报名,相关报名资料未经招标人复核通过和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而导致不能
参加投标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文费售价 400 元/份。
八、投标保证金:无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7 月 31 日 15 时 00 分;
2.递交地点:陆良县农业农村局一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5 年 07 月 31 日 15 时 00 分;
4.开标地点:陆良县农业农村局一楼会议室
九、其他:
1.本次采购活动中,各投标方的安全和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采购方一概不负责任。本公告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其他媒介转载的公告不承
担任何责任。
十、补遗通知:若有变更补遗请供应商自行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获。
采购人:陆良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爨乡路 196 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曲靖市福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南路莫家新区院内
联 系 人:李师
电 话:(略) (略)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陆良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爨乡路 196 号
联 系 人:朱老师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曲靖市福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曲靖市寥廓南路莫家新区院风
联 系 人: 李晟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略)@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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