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北京 5.09百万元
2025-10-14

公告正文

银清企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稻香湖工作区2025-2026年度员工食堂原材料供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4 16:05:39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类型:公开招标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为其直属企业银清企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直属企业)就银清企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稻香湖工作区2025-2026年度员工食堂原材料供货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合同签署主体为银清企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银清企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稻香湖工作区2025-2026年度员工食堂原材料供货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STCC(略)34

二、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采购专业的食材供应商,按需供应食堂原材料,满足招标人员工餐厅的日常用餐用料,同时满足临时供货需求。具体供应原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冷冻品、禽蛋类、蔬菜类、海鲜水产类、肉类、水果类、副食调料类、米面粮油类、预包装类、饮品类等。

2.合同期限:1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如有变化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期满前,经招标人直属企业考核合格且双方协商一致,在食品原材料供货价格浮动比例不上调的情况下,招标人直属企业可根据服务期内整体评价和实际需求续签一年合同,续签合同不超过两次。

3.配送地址:由中标人负责运输及装卸,送至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翠湖北环路9号。

4.中标人数量:1位。

5.中标原则:本项目与银清企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城区工作区2025-2026年度原材料供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TCC(略)13)兼投不兼中, 如投标人在先行评审的项目中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推荐,则在另一项目中自动被否决,评标委员会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预算金额:509万元/年(含税)。

7.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书》。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2024年度的投标人经过审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其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

注2:投标人在参加清算总中心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总中心采购活动。

必须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存在不良经营行为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查询及记录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可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股东、投标人高管或主要负责人不得与招标人有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须提供承诺书】

7.未被列入清算总中心、银清企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供应商禁入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或原厂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将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21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在(略)平台免费注册(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已在代理机构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略)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略)03,(略),(略))。

平台服务费:500元人民币。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五、招标文件澄清要求的递交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和答疑要求,请于2025年10月22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lit@jstcc.cn(提供WORD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项目名称)的澄清要求。此后不再接受澄清和答疑要求。

各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澄清和答疑要求。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1月4日上午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8号院1号楼哈德门广场西塔1102-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材料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8号院1号楼哈德门广场西塔1102-3

联系人:李桐、叶子超、郝萱

联系方式:(略)、(略)

联系邮箱:lit@jstcc.cn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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