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以及《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全流程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通知》文件要求,需“制定出台我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相关技术要求,明确外观规格、标志标识、密闭装置、北斗卫星定位、安全配置、装卸记录、数据传输等要求”,我局草拟了《泸州市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场所及设施设备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1月20日前向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科提出反馈意见,反馈途径和联系方式:
1.信函请寄: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科(地址:泸州市交投大楼801,邮编:(略)),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电话:(略)
3.电子邮箱:(略)7@qq.com
附件:泸州市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场所及设施设备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doc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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