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新疆
2025-10-20

公告正文

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消防车、灭火机器人、无人机及机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消防车、灭火机器人、无人机及机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STH-WZ-(略)),招标人为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厂区范围内。;

2.项目规模:购置消防车、灭火机器人、无人机及机场一批;

3.技术规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交货地点: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厂区范围内;

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001: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消防车、灭火机器人、无人机及机场采购项目(一标段:消防车);

002: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消防车、灭火机器人、无人机及机场采购项目(二标段:灭火机器人);

003: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消防车、灭火机器人、无人机及机场采购项目(三标段:无人机及机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供货业绩,数量不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出具本招标公告期限内,“信用中国”((略).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0 月21 日10:00时至2025年 10 月 27 日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陆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略))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段(包)。

2.凡有意参加者,须登陆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略))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发票由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开具。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文件下载服务费200元,下载费由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郑重说明:招标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自治区阳光采购平台系统)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1 月 10 日 16 时00分,地点为 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珺河雅苑小区内运营中心1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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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监督、投诉电话:(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

联系人:张志勇

电 话:(略)

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

联系人:张美院、张相宇

电 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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