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编号:资中不动产〔2025〕村第335号
经现场调查,各方面权利人共同指界,我机构拟确认下列不动产权利,并对其进行确权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天之内(2025年11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资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资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37办公室。
联系方式:(略)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01 | 万延英 | 宅基地使用权 | 资中县狮子镇菜子冲村六组 | 150平方米 | 住宅 | ||
02 | 张良华 | 宅基地使用权 | 资中县龙江镇松柏村八组 | 90平方米 | 住宅 | ||
03 | 郭启宇 | 宅基地使用权 | 资中县银山镇六角嘴村四组 | 150平方米 | 住宅 | ||
04 | 吴显书、黎英 | 宅基地使用权 | 资中县银山镇观音寺村一组 | 180平方米 | 住宅 | ||
05 | 詹光华 | 宅基地使用权 | 资中县银山镇大联村九组 | 90平方米 | 住宅 |
公告单位:资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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