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局惠济区垃圾分拣中心运营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18:5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3:59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略))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11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略)) | ||
预算金额 | ¥1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凯、范丹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略) | ||
采购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郑州市开元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福禄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嘉亿东方大厦8楼8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略)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pdf |
项目概况 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局惠济区垃圾分拣中心运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2025-12 | |||||||||||
2、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局惠济区垃圾分拣中心运营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8,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略)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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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确定一家运营单位,开展惠济区厨余垃圾、果蔬垃圾、大件垃圾、废旧纺织物、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对分拣中心厂区、设备日常维护、参观接待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5.2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3服务期限:两年。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 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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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信用中国((略).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查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略).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略).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如核查情况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采购人、代理机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10月21日 至 2025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3:59,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略)) | |||||||||||
3.方式:网上下载,请在规定时间凭企业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可能无法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11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略))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11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略))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2、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略):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略)。(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信安CA开通数字证书在线办理的通知)公告)技术支持咨询电话:(略),(略)00)。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略))。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 4、具体操作事宜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政府采购栏发布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将实行电子评标,请供应商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略))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响应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 6、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解密时间结束后不可解密。 7、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执行。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局 | |||||||||||
地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 | |||||||||||
联系人:弓妍 | |||||||||||
联系方式:(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福禄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嘉亿东方大厦8楼807室 | |||||||||||
联系人:张凯、范丹丹 | |||||||||||
联系方式:(略)、(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凯、范丹丹 | |||||||||||
联系方式:(略)、(略) |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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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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