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海南 68.79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万城镇人民政府关于

公开选聘纵一南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工程监理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纵一南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万宁市环市二东路南侧;

2.工程内容:拟对纵一南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的砖木结构和混合结构的房屋以及构筑物拆除及建筑垃圾清理;预算审核总投资额:68.79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选聘范围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四、监理费控制价

(略)元(此价格仅作为选聘的依据,最终支付费用以预算审核为准)。

五、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注册的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须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案;

4.近三年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略).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报名及递交选聘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收任何报名及选聘资料);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

3.报名地址:万宁市万城镇仁里安置区万城镇人民政府6楼607办公室。

七、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5.《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备案查询截图;

6.最新打印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监理企业)》;

7.主要业绩和人员配备情况;

8.其他材料(含资格要求第4、5条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9.报价函:须写明报价下浮率及报价下浮后的监理费金额,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且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20%,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规范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封皮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以上证书、证件均须提供原件查验)

八、选聘办法

1.资格审查: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2.最终审查:①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单位。②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单位。③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审基准价,所有报价与评审基准价比较,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审基准价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有两个或以上最接近评审基准价的报价,则选择其中报价较低者作为中选单位;若两个或以上最接近评审基准价的报价完全相同,则由选聘人开会现场抽签从其中确定中选单位;

3.由选聘人与中选的单位签订合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万宁市人民政府网

十、选聘人

万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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